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海安市地处江淮平原、滨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交汇之处,长江水系与淮河水系交汇点,水系发达、河网密布、河道纵横,但水环境容量较小,污染物负荷较高,这些都给污水处理带来一定难度。水环境是生命线、是重要的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水资源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海安的可持续发展。海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确保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排水规划、水资源利用等专业规划“一张图”,选点布棋、全局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绣好经济、生态双面绣。
问针寻线提水质
全面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是江苏的创新之举。生态安全缓冲区是指生态空间中具有消纳、降解和净化环境污染,抵御、缓解和降低生态影响的过渡地带,有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生态等功能。目前我省以被称为“地球之肾”的湿地作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第一站。人工湿地建设也是海安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富有前瞻性的重要举措,走在我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前列。
辟蹊径,增添工序织碧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在江苏比较高的标准是一级A,但一级A也就只相当于地表水劣V类,若尾水直排,河湖仍不堪重负,若提标改造,成本层层堆叠,传导至企业更是难以荷载。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海安另寻他路,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对尾水进行生态化处理后再排到外部环境。从2019年起,海安率先在全市10个污水处理厂推广尾水湿地建设,涵盖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印染为主的专业性工业园区污水、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为主的四种类型污水处理厂尾水的生态净化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处理后的尾水CODcr由50mg/L降至30mg/L,NH3-N由5mg/L降至1.5 mg/L,TP由0.5mg/L降至0.3mg/L,TN去除率大于15%,处理规模达96500m³/d,经核算,全年(以365天计)COD减排总量约为704.45 t、NH3-N减排总量约为123.28t、TP减排总量约为7.04t、TN减排总量约为79.25t。尾水水质明显改善,对区域内北凌河、栟茶运河、通扬运河、串场河等主要河道水质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破常规,刺绣针法再融合。根据各污水处理厂废水类型及周边环境,因地制宜地在出水处形成生态净化型缓冲区,采用多形式生态净化型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通过过滤、吸附、共沉、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实现对污水的深度净化。在常规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融合人工介质功能强化型处理措施以提高系统综合水力负荷,使系统以表流湿地的造价达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的水力负荷和污染物去除率。具体采用的核心技术有自由水面型梯级生态湿地系统、强化型立体生态浮岛技术、动态竖向高程调控技术、水泥聚合基多孔轻质填料床技术。湿地工程可提供稳定可靠的再生水源,出水可用于城市内河生态补水,实现污水资源化,进一步提高城市内河水质。有效改善海安市市域内综合水环境质量,促进河道各断面的稳定达标。
一针一线增颜值
人工湿地的建设对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意义深远。海安新增湿地总面积约151200㎡,新增绿化面积17600㎡,为海安城市景观增添多样性。人工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辐射周边空间结构的进一步完善。鉴于湿地景观的季节性规律,从空间和时空分布两个角度精心考虑植被选取,保证常青和落叶水生植物并存,有力提升海安市域风貌及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舒适水平。兼顾一定的景观效果与休闲功能,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人工湿地景观是一种对湿地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具有强烈的湿地生态保护意义,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关系。
此外,人工湿地计划打造为公众教育示范基地,采用媒体宣传、公众参与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水资源、湿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拓展湿地处理工艺和加大教育设施投入,以提高海安湿地文化水准,社会效益显著。
穿针引线涨才智
海安市人民政府计划依托海安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优势,穿针引线,联结各方,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各自优势,结合省内外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在生态环境学科人才培养、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国内生态环境工程细分领域的“生态人工湿地产学研合作创新基地”样板工程。开展协同技术攻关和交流,加强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生态安全缓冲区”运行管理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以“知识—能力—实践—创新”的理念,积极探索“复合型创新人才”的有效培养途径,推动中国高校研究生教育方式创新,为培养行业急需的“高、精、尖”技术人才奠定基础,为海安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
游针走线溢价值
通过对海安市域内污水处理厂一级A尾水进行生态处理,大大降低了尾水治理成本。但10个生态安全缓冲区的后期运行维护仍需持续的资金投入,如何合理获得运行维护资金,减少政府财政支出,是保障生态安全缓冲区后续稳定长效运行要攻克的难点。海安市人民政府在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伊始,就积极探索寻求生态安全缓冲区经济效益最佳解决方式。一方面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115号)中的“由政府投入全部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属于政府储备排污权,可被适时投放用于激活和调控市场,或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重大民生等项目建设的规定;另一方面,2020年4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0〕121号)等通知中关于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的政策激励相关内容中明确提出:“示范工程削减排放指标的,可用于本区域项目总量平衡调剂,进行扩大再生产,并给予“减一补二”奖励政策”。鉴于两个依据,经数次多方商讨,海安市人民政府初步确定生态安全缓冲区污染物总量管理办法。针对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实现的污染物减排总量,在征得相关部门确认后,由海安市国有公司集中收储,对集中收储的污染物减排量可通过排污权市场交易来以保障民生或重点优质项目顺利推进。此外,国有公司获得的排污权交易费用可建立专项资金以维持生态安全缓冲区正常运行管理开支,在实现生态安全缓冲区自身经济效益同时,可助区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一臂之力,实现溢出价值。
作为长三角一员,海安始终坚守同一颗初心,绘制同一张蓝图,瞄准同一个靶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功”。鸢尾是被广泛应用于水质净化的水生植物,在海安的版图上,十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就如同精心设计绢绣的十丛鸢尾花,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刷实生态底色,切实让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成为百姓生活的不动产。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扩大生态环境容量,降低治污成本,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禀赋,创新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绣好经济、生态双面绣。为建设“绿美江苏”、为长三角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贡献海安之力。(海安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