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1月24日下午,兴化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度生态环境法制培训会。
泰州市司法局张立涛主任和市人民法院陆锦渠法官应邀为培训活动进行法制辅导。
张立涛2007年以来一直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全程参与设计泰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方案,使统一受理、集中办理模式成为特色,打造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泰州模式”,获得“全省行政复议办案标兵”“新时代江苏司法为民好榜样”等荣誉称号,有着丰富的行政复议实践经验。他授课的题目是《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办理注意事项》,为大家讲解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注意事项,内容丰富、主题突出,指导性和针对性强。
陆锦渠是兴化法院优秀的法务工作者,是兴化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他宣讲的内容是《民法典结合环境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解读》,他结合专业法律知识及工作,重点介绍民法典相关内容,并详细讲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章节,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