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刘芹 贾健) 9月20日,《泰州市药品经营许可操作规程》正式出台,新规程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该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要求,有利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为打造“健康名城”起到积极作用。
新《规程》与原《规程》相比主要有哪些优化?有哪些鼓励零售连锁经营的措施?
“新许可操作规程在简化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大幅优化。新规程与原规程相比,合计减少材料35份,减少环节10项,减少时间40个工作日。”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介绍,如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药店筹建审批环节,取消了证前公示,减少办理环节2项,减少申请材料8份;审批时限从受理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减少为7个工作日,比法定45个工作日缩减84%,比原规程18个工作日缩减61%;企业补办和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来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新许可操作规程改“药监部门出具企业无违法行为证明”等4项第三方证明材料为企业自主承诺,改变企业办一张证跑多个部门的现象。
《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原规程规定零售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是按照新开办的程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繁琐、周期较长,给企业在对接医保政策方面增加不少成本和麻烦。按照新《规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兼并其他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地址未发生变化、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按已有证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办理,整个流程取消筹建、现场核查和证前公示等三个环节、减少8个材料、审批时限由原先18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