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经济 > 曝光台 > 正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被罚

发布时间:2020-11-26 17:54:42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存在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改正,处人民币8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11月25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 )》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存在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

  2019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发现,受当事人委托,负责对当事人车险理赔业务进行查勘定损的王龙X、王天X存在涉嫌骗取保险金犯罪情形,并于1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3月-2018年10月期间,王龙X、王天X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外部修理厂及个人故意编造小额虚假人伤案件18笔,骗取保险金94701元,从中收取相关单位及个人好处费37292元。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改正,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

  以下为全文: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7号经纬大厦裙房一楼东侧

  主要负责人:李聪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当事人存在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

  2019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发现,受当事人委托,负责对当事人车险理赔业务进行查勘定损的王龙X、王天X存在涉嫌骗取保险金犯罪情形,并于1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3月-2018年10月期间,王龙X、王天X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外部修理厂及个人故意编造小额虚假人伤案件18笔,骗取保险金94701元,从中收取相关单位及个人好处费37292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我分局决定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改正,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2020年11月16日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