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违法遭罚20万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0-04-01 17:50:0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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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吕梁银保监分局对兴县农商银行责令整改,并罚款20万元,对王平则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银保监会官网近日公布的吕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显示: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吕梁银保监分局对兴县农商银行责令整改,并罚款20万元;对李茂生、温永生、秦贵平、胡凤瑞、贾亚涛警告;对王平则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违法遭罚20万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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