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显示:杭州银行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股权投资领域;理财投资非标资产严重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25万元。
以下为原文: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显示:杭州银行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股权投资领域;理财投资非标资产严重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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