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2020年第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错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以下为原文: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2020年第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错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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