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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扫黑除恶”第一案开审 21人“涉黑”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09-19 07:57:30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胡兰兰  |   责任编辑:许蓉
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垃圾拖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开设赌场,非法要债……18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就被告人严某等21人“涉黑”一案提起公诉,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

  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垃圾拖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开设赌场,非法要债……18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就被告人严某等21人“涉黑”一案提起公诉,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此案是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共同挂牌督办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14年起,被告人严某纠集无业人员,开设赌场,以南京严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人和棋牌室为平台扩张势力,去年初逐渐形成以严某为首,多名骨干和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去年2月至11月,严某等人组织9起“涉黑”活动。他们强迫江苏金润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高拖运垃圾价格;阻止货船码头停靠,致使货船搁置长江一个月左右;强行将松香水倾倒在帝爵KTV大厅阻止营业;到欠款人父母住处打砸强索债务;强行垄断碧景山庄小区黄沙水泥销售;收取“撑场子”及陪同回收废钢板“好处费”4万余元和关门桥码头运输“管理费”4.26万元;强迫南京六合荣盛物业转让业务以提高清运费。这些行为给当地社会秩序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去年,严某等人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实施4起寻衅滋事犯罪、5起敲诈勒索犯罪、两起强迫交易犯罪、两起非法拘禁犯罪和1起开设赌场犯罪,索取各种“好处费”“管理费”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严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对他们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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