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江苏 > 正文

淮安整治流动摊贩“顽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8-05-04 10:05:3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杨春阳  |   责任编辑:顾志鸿
下午四点半左右,正是小学生放学的时间。在水门桥南,记者看到流动摊点停靠在路边,和家长的电动自行车挤在一起,一度造成交通拥堵。“这些商贩占道经营,还在人流里窜来窜去,对小学

  今年以来,我市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记者了解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作为城市管理顽疾,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5月2日下午,记者沿街走访发现,流动摊点多集中在马路边、人流量较大处。下午三点十分,在承德南路上,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一车榴莲沿街售卖;下午三点半,在越秀桥上,两辆三轮车载着水果售卖;下午四点,在人民南路与南门小街交汇处,一辆三轮车载着榴莲售卖……

  下午四点半左右,正是小学生放学的时间。在水门桥南,记者看到流动摊点停靠在路边,和家长的电动自行车挤在一起,一度造成交通拥堵。“这些商贩占道经营,还在人流里窜来窜去,对小学生来说很不安全,我已经疏导多次了,但他们就是不走。”现场执勤的辅警对记者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流动商贩和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下午四点半,在北门桥南首,一辆载着香瓜的电动三轮车,通过喇叭在路边叫卖。“因为执法人员管得严,我们在一个地点不会停留太长的时间。”该商贩对记者说。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采取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疏导的原则,首次发现,将给予口头警告和书面通知,责令商贩改正;情况反复的,商贩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征信系统。”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商贩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