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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出炉 技能优秀中职生可免试升学

发布时间:2017-03-29 19:54:09  |   来源:浙江在线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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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3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欧阳贝璐 通讯员 浙考)单独考试招生是新高考招生中,高职院校单独面向中职毕业生实行的一种选拔模式,是中职学生升入高校的主要途径之一。近日,我省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办法正式公布,对2017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的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政策加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考生需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中职毕业生参加我省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要参加语文、数学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相应类别的职业技能考试,外语不作统一要求。

  语文、数学科目满分为150分,进行单独命题和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方可报考相应专业。

  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共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职业技能成绩为属于同一年度的技能操作与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相加之和。

  文化课考试在6月7日进行。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技能操作考试已于2016年底全部结束,理论知识考试(除烹饪类、艺术类以及不含汽车专业的其他类)与2017年4月学考选考同期进行。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同意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1个专业可按专业性质在2个类别安排招生计划。按照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上线考生可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

  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平行投档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高低依次投档,文化总分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进行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据悉,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

  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实行免试升学

  单独考试招生的政策加分,按照我省已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项目均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公示等程序。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实行免试升学,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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