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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查“大黄疯”交通违法3月未处理不得再进主城

发布时间:2017-05-04 09:32:11  |   来源:云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昆明严查“大黄疯”交通违法3月未处理不得再进主城

夜查“大黄疯” 

泥水把号牌都挡住了

去年11月1日至12月27日,昆明市长热线共收到涉及渣土车管理方面的问题210余件,涉及扰民渣土、泼洒污染环境、野蛮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危害交通安全等问题。对此,日前,昆明市住建局、昆明市城管局、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出《关于对全市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6家经审批核准的渣运公司,如因违反规定被注销企业、车辆从事渣土运输资质、资格,企业法人及车辆不得再次申请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渣土运输行业资质资格(详细名单详见本报APP)。

3个监管部门共享相关信息

如何才能让“大黄疯”不再“发疯”,是很多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昆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昆明市渣管办”)相关负责人董俊林介绍,《通知》除了对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细则和处罚条款进行再强调外,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工地、渣土车企业等渣土运输的源头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中,对3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对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相关工程运输车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规范行驶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工程运输车辆及人员进行处罚、处理。

“以往是3个部门各自执法。”在董俊林看来,有了《通知》约束后,在渣土运输行业内,相关工作信息必须及时通报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一家开展工作,全部掌握情况”的长效信息沟通机制。

如违规不得办理入城通行证

该《通知》要求昆明市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列入昆明市经审批核准渣运公司统计表的正规渣土运输企业签订渣土运输合同,严禁由“黑渣土运输企业”或私人承揽工程渣土运输业务。从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运输活动的,车辆必须喷涂放大号牌,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工作。

凡故意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行驶20%以上,酒后(含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死亡1~2人交通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等行为,除交警部门按规定严处外,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渣运企业及车辆管理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处理完毕的,各级城管综合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企业及所属车辆入城通行证和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因违反上述规定被注销企业、车辆从事渣土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法人及车辆不得再次申请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渣土运输行业资质资格。

今年已有14家工地停工整改

今年起,昆明市渣管办通过“网格化”责任制已开展了各类对渣土运输处置的整治行动。在对1090家次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后,昆明市渣管办向14家工地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工地停工整改。

“停工整改是所有管理措施中最严格的一项了。”董俊林说,对于工地来说,停工整改意味着工期、成本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据了解,昆明市城管局从4月20日起,开展了“创文”期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要求全市各个辖区进行24小时路面巡查,同时可在辖区内自行协调开展联合查处工作,对渣土运输实现多重监管。此外,此次专项行动还在普吉路、轿子雪山专线交叉口、寺瓦路、广福路与昌宏路交叉口这些渣土车集中通行的路口,设立了6个检查点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数据

862起

●今年起,昆明市渣管办开展了渣土运输整治行动。截至4月底,昆明市共计查处违规案件1136起,其中未按规定密闭252起,无证运输862起(占比7成多),道路污染22起。

云报全媒体记者 孙琴霞 张勇 文 周明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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