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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查“渣土车”三次以上违反规定 工地将停工整改

发布时间:2017-05-04 09:32:11  |   来源:云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昆明严查“渣土车”三次以上违反规定 工地将停工整改

昆明市住建局、昆明市城管局、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工地源头和渣土车运输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3次以上违反《通知》规定的工程将全面停工整改。

住建城管交警将强强联合整治

渣土车整治一直是昆明市民关注的话题。据昆明市城管局渣管办相关负责人董俊林介绍,此次三家联合发文对全市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除了对以前就有的相关管理细则和处罚条款进行再强调以外,也是要对工地、渣土车企业等渣土运输的源头加强管理。同时,此次联合发文后,三家单位也将联合起来共同开展建筑运输管理工作。

《通知》除了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以外,也表明三个部门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以往在建筑工程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中,往往是三家各自执法。这次通过联合发文,未来不管是哪一家发现问题,都可以及时抄送给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交警部门发现渣土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且3个月内未接受处理的,各级城管综合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企业及所属车辆通行证、备案卡,也会采取相应扣分机制等。”董俊林举例说。

工地渣土运输需到三个部门备案

目前昆明市约有53家渣土运输企业,2300多台渣土运输车辆。如果工地需要运输渣土,必须与列入《昆明市经审批核准渣运公司统计表》的正规渣土运输企业签订渣土运输合同(协议),同时,还要签订《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协议》,明确渣土运输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市容环境、保障市民生活等守法遵规要求,并且需要在工程所在辖区住建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应交警大队备案。

昆明市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涉及外运渣土的,必须到辖区城管部门进行申报审批,经核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处置。

此外,《通知》还要求昆明市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必须规范设置使用工地出入口“三池一设备”,确保出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冲洗干净。

今年已有14家工地停工整改

董俊林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昆明市全市共计检查施工工地1090家次,其中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份,要求这些工地停工整改,对115家次没有按照要求使用“三池一设备”的施工工地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

在今年的相关整治中,下达通知书让相关工地停工整改是措施中较为严厉的一项,“停工整改意味着工期、成本等都将受到很大影响,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督促更多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董俊林说。

结合创城的相关要求,董俊林介绍,目前昆明市城管局也从4月20日起开展了创城期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要求全市各个辖区进行24小时路面巡查。而在渣土车集中通行的路口如普吉路、轿子雪山专线交叉口,寺瓦路附近、广福路与昌宏路交叉口等,专项整治行动也设立了6个检查点,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运输情况进行检查。

★处罚措施

违规处罚分3个层次

建筑工地

首次违反:对相关工程采取警告、约谈告诫、书面发出整改通知等形式,责令限时整改。相关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前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次违反或首次发现问题未按要求及时限整改、整改不合格:责令相关工程暂停与工程运输相关的施工操作,交警部门收回已办理的《入城通行证》、城管部门收回已办理的渣土运输《处置备案卡》。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整改合格不得开展与工程运输相关的施工操作、不得实施渣土清运。

三次以上违反:责令相关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住建部门、城管综合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复工。

运输企业

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处理完毕的,各级城管综合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企业及所属车辆《入城通行证》和《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而被注销从事渣土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和车辆,企业法人及车辆不得再次申请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渣土运输行业资质。

都市时报(记者 李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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