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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未来几年将迎来这些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7-02-06 09:56:4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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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近日公布《山西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覆盖更广的公平教育,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 普惠性幼儿园越来越多

  我省将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发展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实施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加大对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租金、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探索建立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 大班额、“择校”现象逐步消除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人口生育政策调整需要,预留和保障城镇学校建设用地,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城镇学校学位供给。

  在此基础上,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推进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结对帮扶、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普通高中 多样化教育引导全面发展

  我省将推进普通高中实行“走班制”“选课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举办一批以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为特色的高中学校,鼓励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综合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等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本科院校 培养应用型人才成为新方向

  我省将遴选6所至8所普通本科高校作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率先探索应用型发展模式,条件成熟后重点向新建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推广。应用型本科高校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行业企业合作发展平台等建设,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施从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师资结构等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快培养我省现代化产业急需人才,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比重。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继续教育 建立公民学习账户

  在发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方面,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持续开展“公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支持老年教育发展,办好老年大学。到2020年,劳动者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50%以上,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20%以上,街道乡镇、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教育机构的覆盖率达到20%以上。探索建立公民学习账户和学习成果累计制度,向学习者提供教育培训“技能包”。

  特殊教育 残疾儿童实现“一人一案”

  在全省推行全纳教育,建立保障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网络。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起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且未建起特教学校的县(市、区)建起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全面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水平。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等教育机构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我省将建立科学有效的特殊教育质量提升体系,以县为单位建立实名登记的6岁至14岁残疾儿童少年档案,落实“一人一案”,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保障。

  职业教育 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

  选择有条件的行业领域试行行业用人准入制度,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入企、引企入校,前场后校、前校后厂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到2020年省级以上骨干专业实训基地覆盖率达到80%。

  各设区市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推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职业教育体系及专业结构优化,确保每个县(市、区)办好1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

  考试招生

  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等实现学分转换

  义务教育方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职业院校方面,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筹招生制度和统一招生平台,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逐步分离。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招生、优秀毕业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到2018年,高职院校通过单独招生、对口升学、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等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主渠道。

  高考综合改革方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实现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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