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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济钢被罚5万

发布时间:2017-05-06 07:36:40  |   来源:鲁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记者从信用山东官方网站获悉,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济南市环保

  

  鲁网5月5日讯 记者从信用山东官方网站获悉,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济南市环保局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罚款的处罚(鲁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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