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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食药监局开展流通环节重点水产品双随机抽查

发布时间:2017-05-05 10:44:47  |   来源:鲁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日前,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流通环节重点水产品双随机抽查情况的公告。

  鲁网菏泽5月5日讯(记者 洪常良)日前,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流通环节重点水产品双随机抽查情况的公告。本次重点检查了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水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索取相应产地证明或“一票通”等进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查验记录等情况。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双随机抽查的通知》(鲁食药监食二〔2017〕26号)要求,2017年3月16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双随机”工作程序选派执法人员对曹县、牡丹区2家批发市场、曹县曹城办事处威海之珠海鲜超市等5家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了执法检查,并监督抽检黑鱼等水产品5批次。

  检查发现的问题:个体工商户常金亮,地址: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珠江西路路南中信市场内。经现场检查,存在以下问题:未现场提供所销售黑鱼的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未现场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未按规定对入场销售的黑鱼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

  曹县曹城办事处威海之珠海鲜超市,地址: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湘江西路路北。经现场检查,存在以下问题:未现场提供其销售多宝鱼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和合格证明文件,暂养鱼的水池卫生条件差。

  菏泽市牡丹区李硕海鲜超市,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曹州路南侧(天华商贸城)。经现场检查,存在以下问题:未现场提供所销售多宝鱼的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未现场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未按规定对入场销售的多宝鱼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 

  菏泽市牡丹区胖姐水产品经销处,经营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汇丰农贸城一楼水产区F-44号,经现场检查,存在以下问题:未现场提供所销售桂鱼的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未现场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未按规定对入场销售的桂鱼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 

  经现场检查汇丰农贸城存在部分水产品销售者未能现场提供营业执照、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未索取相应产地证明或“一票通”等进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个体工商户常金亮销售的黑鱼、曹县曹城办事处威海之珠海鲜超市和菏泽市牡丹区李硕海鲜超市销售的多宝鱼、菏泽市牡丹区胖姐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桂鱼等共5批次产品,送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经检验样品全部合格。

  对个体工商户常金亮、曹县曹城办事处威海之珠海鲜超市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交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调查处理,现已进行了整改;对菏泽市牡丹区李硕海鲜超市、菏泽市牡丹区胖姐水产品经销处、汇丰农贸城部分商户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交牡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调查处理,现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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