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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查封20吨“脚臭盐” 山东已有12市发现“脚臭盐”

发布时间:2017-05-05 09:33:10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山东全省17市中有12市发现‘脚臭盐’,已经查封、暂存346.05吨。”4日,记者从山东省盐务局获悉,今年2月份,济南、菏泽、临沂、潍坊等地的市民反映,从市场上购买的食盐开袋后有脚

  “山东全省17市中有12市发现‘脚臭盐’,已经查封、暂存346.05吨。”4日,记者从山东省盐务局获悉,今年2月份,济南、菏泽、临沂、潍坊等地的市民反映,从市场上购买的食盐开袋后有脚臭异味。经当地盐务局核实,这部分食盐主要是1月1日实施跨区经营后流入山东市场的井矿盐。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

  据省盐务局统计,从今年2月份发现有“脚臭盐”开始截至5月3日,全省17市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5市暂未发现外,其余12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已经查封、暂存346.05吨,其中济南查封、暂存20.15吨。这些问题盐涉及到的违法案件共62起,其中有30起已经处理完毕、23起正在调查取证中,有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据了解,问题食盐为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400克加碘精制盐和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季九珍”牌400克加碘精制盐,从外包装看,生产企业均来自河南。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脚臭盐”均产自矿井中,“山东也有4个大盐矿,泰安的矿盐一年能生产700万吨,但大部分用于工业盐,只有100多万吨用于生产食用盐。”下一步,盐政部门将对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检查,对于拒不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不配合食盐质量抽测工作的食盐经营企业,采取坚决措施,要求其停止销售行为,召回销售的食盐。对于有制贩假盐违法行为或者为制贩假盐提供原料的食盐经营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被查扣的‘脚臭盐’,盐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有可能将其用作工业用途。”

  记者了解到,盐改后,已有25家跨区经营的外省食盐进入山东市场。为对食盐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省盐务局重点建设了山东省食盐安全社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5月1日起已正式上线,对食盐来源、流向进行追溯查询,风险防范。

  此外,据省盐政稽查部门相关负责介绍。从今年1月1日-3月底,山东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4423起,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911吨,端掉制假售假窝点36个,没收假冒食盐小包装袋1390个,捣毁制假加工设备3台套,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08起,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50人、判刑15人。与2016年同期相比,违法案件即违法盐产品的数字上升了30%,涉盐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增加。 (记者王晶)

  河南回应“脚臭盐”:不影响健康 已责令召回

  2日下午,针对“脚臭盐”问题,河南盐务管理局通报称,经检测4个“臭味盐”样品的卫生均合格,两样品异味不合格。并称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同时表态称,已责令生产企业立即整改尽早消除异味及社会不良影响。对全省3家生产企业都派出工作组,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3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山东12市发现“脚臭盐”

  已查封、暂存346.05吨

  济南:20.15吨

  淄博:24.66吨

  烟台:26.15吨

  潍坊:44.352吨

  济宁:3.4吨

  泰安:1.948吨

  日照:37.584吨

  德州:49.64吨

  聊城:7.4吨

  临沂:51.826吨

  菏泽:71.5072吨

  莱芜:7.432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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