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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实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 违法企业进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7-05-05 07:23:49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结果,上年度被评为A级的企业,免予当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方面受影响。《通知》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据悉,本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级别。A类企业要求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且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若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可评为B级。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将被评为C级: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结果,上年度被评为A级的企业,免予当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于上年度被评为B级的企业,当年不超过一次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对于上年度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增加当年日常巡视检查的频次。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诚信等级评价。人社部门要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同时,对于企业来人社部门开具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劳动保障守法证明的,在《实施办法》中明确将守法诚信评价等级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据实出具相关证明。

  为解决对大的行业系统单位实施分级评价问题,《通知》对评价对象做了进一步划分。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将成为独立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如金融、通信等企业的分支机构,将由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负责实施诚信评价。(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实习生 潘世金 张如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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