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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增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7-05-04 10:33:10  |   来源:鲁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自5月1日起,我市在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省任

  自5月1日起,我市在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省任一分支检验检疫局,申办原产地证书。此举是山东检验检疫局与省商务厅在“信息互联、备案互认”基础上,全国首创的商事制度改革。

  原产地证书是国家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商品原产地证明,对货物生产和制造地具有法律效力,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也是出口商品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此前,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要向两个行政服务部门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据估计,这项改革每年将惠及我市近千家企业,为企业节省办理手续的各项人力物力费用数十万元。同时,新政将商务部门的新增外贸企业资源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优势相结合,实现了自贸协定政策与新增外贸企业100%及时对接,将大力提升我市自贸协定利用水平。(记者 孟书祥 通讯员 李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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