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460元/月 四川2017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低限出炉
记者4月28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
记者4月28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60元/月,较2016年提高40元/月,增幅达9.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275元/月,较2016年提高35元/月,增幅达14.6%。本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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