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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市长负责“菜篮子” 将接受考核

发布时间:2017-04-25 11:09:23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3
   央广网银川4月25日消息 为强化宁夏“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4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
    央广网银川4月25日消息  为强化宁夏“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4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价格稳控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七个方面。制度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应急方案、资金安排等;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禽蛋、鲜奶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价格稳控能力考核价格监管、调控、落实政府补贴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根据《办法》,考核将分为自我评价、初步评定、现场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环节。

  考核结果作为地级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及良好的予以表彰,自治区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时给予优先扶持。考核不合格的,由自治区“菜篮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市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因措施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引发市场价格异常、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

  同时,各地级市要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记者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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