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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推出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7-04-25 10:05:2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3
  个人有不文明行为将扣单位测评分  日前,银川市文明办印发《银川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明确了31条“负面清单”,助推文明单位监

  个人有不文明行为将扣单位测评分

  日前,银川市文明办印发《银川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明确了31条“负面清单”,助推文明单位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今后,该市机关单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诚信经营被通报,未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规范等现象,将被扣罚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分。

  《管理措施》明确,窗口及服务型单位服务项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未向社会公布,单位办公场所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脏乱等情况,当年测评成绩扣2分。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车窗抛物”、在公共场所乱丢杂物、随地吐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意插队等不文明行为被举报曝光的,当年测评成绩扣3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实行“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倒数等8种情况,如果在测评或复验前24个月内发生的,新申报文明单位取消参评资格,已是文明单位的责令整改。对于在创建过程中搞“一阵风”创建、“迎检突击”,引发负面舆论的,新申报单位取消参评资格,已是文明单位的责令整改。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单位干部职工有被判处5年以上刑罚,或一年内有2人(含2人)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负面社会舆情或群体性事件等8种情况,将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或参评资格。(记者 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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