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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 挤出药价水分

发布时间:2017-04-20 07:13:31  |   来源:中国搜索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辽宁明确提出今年9月1日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实施“两票制”。
核心提示:辽宁明确提出今年9月1日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实施“两票制”。

日前,辽宁省卫计委等单位联合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今年9月1日起,辽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实施“两票制”。

什么是“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实施“两票制”有什么好处?

“两票制”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细则》提出,执行“两票制”是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药品生产企业要做出承诺,严格按照“两票制”相关规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两票制”。

公立医疗机构验明药品的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入库、使用,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具的发票内容要互相印证;各经营企业需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据了解,作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两票制”将最大限度遏制时下药品出厂后被层层加价的问题,同时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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