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卫计委等单位联合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今年9月1日起,辽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全面实施“两票制”。
什么是“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实施“两票制”有什么好处?
“两票制”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细则》提出,执行“两票制”是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药品生产企业要做出承诺,严格按照“两票制”相关规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两票制”。
公立医疗机构验明药品的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入库、使用,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具的发票内容要互相印证;各经营企业需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据了解,作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两票制”将最大限度遏制时下药品出厂后被层层加价的问题,同时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