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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燃气新用户先签合同后开栓

发布时间:2017-04-18 09:53:45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4月17日,记者从沈阳燃气集团获悉,截至3月末,沈阳市签订供用气合同7.3万份。按照《沈阳市燃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楼盘的燃气用户如果不签订供用气合同,将不予开栓。  签

  4月17日,记者从沈阳燃气集团获悉,截至3月末,沈阳市签订供用气合同7.3万份。按照《沈阳市燃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楼盘的燃气用户如果不签订供用气合同,将不予开栓。

  签订供用气合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国家2012年发布的《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中指出:“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今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沈阳市燃气管理办法》同样要求:“由管道燃气经营者与用户签订规范的书面供用气合同,明确供用气双方权利义务。”

  沈阳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之所以将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内容写入《沈阳市燃气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保护用户与燃气公司双方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对用户利益的保护。通过合同的形式约束燃气企业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燃气公司的维修维护义务、停气告知义务、24小时售后服务义务、稳定的价格等。同时,合同中对于用户的安全用气义务以及保持灶具、热水器等燃气设施良好使用状态也进行了规定。上海、北京、深圳等较大城市燃气公司,一直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签合同这也算是行业内的先进实践。

  需要明确的是,供用气合同需要房主和燃气集团签订,提供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可以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材料也可以。从去年12月1日起,沈阳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的签订工作在新楼盘燃气用户中大范围地推广,原有用户的合同签订工作从去年3月1日配合阶梯气价业务的申请已经推广。截至今年3月末,沈阳市签订供用气合同7.3万份。开栓供气是燃气公司向用户提供供气服务的开始。开栓供气之前,用户就应签订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就违反了有关规定。因此,沈阳燃气集团要求新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之后才给开栓。对于老用户,将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供用气合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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