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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变身村集体经济“股东”

发布时间:2017-05-06 07:41:38  |   来源:中国江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本报讯(卢阳记者万能)“斗门村经济合作社审批通过,现在正式成立。”近日,南昌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交到斗门村负责人

本报讯(卢阳记者万能)“斗门村经济合作社审批通过,现在正式成立。”近日,南昌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交到斗门村负责人手中,标志着该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完成,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据了解,斗门村2015年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要求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改革启动以后,斗门村开展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份设置与股权配置、章程(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量化了经营性资产1704.21万元,确定总股份3000股。综合考虑村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收益分配关系等,该村还制定了《莲塘镇斗门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清人分类与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九条可以享受对象规定及七条不可以享受对象规定,保障出嫁女子、入赘男子、在校大学生、现役义务兵等特殊人群的权益。同时,编制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99人。

“3000股中,我们按照人员资格确定了个人股2399股,剩下的601股为集体股,每股价值5680.7元。今年三月,我们向2399名‘股东’发放了股权证。目前,斗门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约为200万元,除去村里正常的开支,每一股能在年末分到300元左右。”斗门村负责人姚福庭介绍,下一步,该村将合理盘活资源,把集体经济经营好,让村民“股东”获得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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