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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发布非遗保护办法 冒充传承人最高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28 14:31:21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唐传虎  |   责任编辑:顾志鸿
常州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3项、省级名录项目53项。常州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其中联合国

  常州市政府27日发布《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常州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3项、省级名录项目53项。

  此次,常州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将保护方式、传承与传播操作细则和法则作为重要内容。《办法》首次提出对与非遗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进行保护,如金坛封缸酒的原材料标粳米、常州萝卜干的新闸红萝卜以及孟河斧劈石的原材料小黄山的石材等。此次常州市通过地方立法,明确鼓励相关原材料的种植和生产,保障非遗代表性项目原材料的优先供给。《办法》还明确规定,冒充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从事传承和传播活动的,文化主管部门警告后仍不改正,最高可处以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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