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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专项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5-05 07:22:53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4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长春市环保部门为期3个月的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此次行动将严肃查处私

  4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长春市环保部门为期3个月的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此次行动将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以全市所有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检查对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上游排水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确保达标排放。开展河道排查清理工作,重点对城镇垃圾、农业生产废物、畜禽粪便和尸体等易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        

  网格化环境监管和随机抽查

  此次行动中,环保部门将严格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与随机抽查制度有机结合,对松花江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废水排放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的处理能力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大废水直排企事业单位(如医疗单位、豆制品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及污水外运企业的监管执法和整改力度;突出对造纸、皮革、印染、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十小”企业取缔后的检查力度。

  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中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强化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依法从重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崔佳 通讯员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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