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新闻网5月2日讯(记者 付杨)记者从延吉市委财经办获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信息,1月至3月,延边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6.48亿元,增长10.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1.83亿元,总额位居全省、州、市第五位,增长8.4%,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项指标增速均列全省第一。
百利城购物中心内景 李军广 摄千盛超市 李军广 摄市民在花店选购鲜花 许昌国 摄延吉百货大楼服装商场延吉西市场过渡经营场所繁荣景象 金洪石 摄在饭店开怀畅饮的市民 翟宇佳 摄 2017年以来,延边州进一步繁荣城乡消费市场,消费形势继续稳步向好。从运行特点看,城镇消费仍占主导地位。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96亿元,增长10.4%,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3.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2亿元,增长8.5%,仅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5%。另外,限下企业增速较快。限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4.65亿元,增长10.4%;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1.83亿元,增长8.4%。同时,从县市情况看,四个县市超过全州平均增速。和龙、珲春、延吉和汪清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亿元、13.98亿元、48.66亿元和5.84亿元,分别增长10.8%、10.5%、10.4%和10.3%,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延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增速位列全省第一
记者从延吉市委财经办获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信息, 1月至3月,延边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6.48亿元,增长10.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百利城购物中心内景李军广摄千盛
- 百度搜索
- 360搜索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