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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社保卡过渡期内新老卡并用

发布时间:2017-05-04 16:04:44  |   来源:红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别乱传了,长沙社保卡不需要去银行激活,也并非5月1日起必须全部使用社保卡  本报5月3日讯今天凌晨,许多长沙市民纷纷收到了一条来自“长

  别乱传了,长沙社保卡不需要去银行激活,也并非5月1日起必须全部使用社保卡

  本报5月3日讯 今天凌晨,许多长沙市民纷纷收到了一条来自“长沙人社”的微信通知,关于5月1日启用社保卡一事的说明。随后,记者联系长沙市人社局对此事进行核实,证实确属该局为提醒市民所发。

  已领社保卡银行已激活

  “网上传言5月1日必须使用社保卡,还有说必须去银行激活,这些都存在误导性。”长沙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5月1日开始不是所有人必须要用社保卡,只是已经领卡的人才需要使用社保卡,已制卡未领卡人群是7月1日后要求使用社保卡。另外,社保卡不需要到银行激活。长沙地区的社保卡由银行发到个人手中时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就已经激活了,无须再到银行激活。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有参保人员因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其他原因,导致社保卡暂时还没制出,请在2017年10月1日前去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因为办卡时间约2个月。

  从2018年1月1日起,7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到医院就诊,必须提供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将不能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启用社保卡就医仅针对长沙市及区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省级参保人员不在此列。

  适时启动

  省直职工社保卡发放工作

  针对近期群众关心的省直职工社保卡的发放工作,湖南省人社厅近日发文对此进行了明确。

  目前省人社厅正在抓紧组织“省市二合一”建设,积极解决省市异构和用卡环境一体化建设问题。待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后将适时、有序启动省本级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通知提出,对于已制作社保卡的省本级人员,可将卡发放到个人;对于尚未制卡的省本级人员,原医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结算和待遇发放渠道继续有效,确保未制卡人员看病就医、领取待遇等不受影响。

  为确保新老卡交替工作平稳、顺利,设置一定的新老卡交替过渡期,过渡期内新、老卡可同时并行,过渡期结束后切换到新卡,老卡停用。

  凡在省本级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任一险种的,属省本级社保卡发放人员。

  链接

  未领卡、未制卡的市民请尽快办理

  已领卡人群 5月1日起,已经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长沙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个人身份认证,未通过社保卡联网认证的,将不能进行待遇结算。

  未领卡人群 7月1日起,已制作社保卡但尚未领取的参保人员,必须先领取社保卡,才能在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

  为确保不影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长沙市人社局12333咨询电话、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等渠道查询社保卡制卡状态及领卡地并自行及时领取。

  未制卡人群 2018年1月1日起,长沙市所有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保卡(未满7周岁且未制卡的儿童可以凭户口本、未制卡的外籍或港澳台参保人按原方式提供有效证件)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否则将不能进行待遇结算。

  目前暂未制卡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前往就近的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社保卡信息确认及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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