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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持刀准备行凶 民警蹲守一网打尽

发布时间:2017-05-05 14:34:1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5日电(金晶)4月30日凌晨,鄂州官柳派出所民警、协警在巡查中,发现有一群社会青年在城区某酒店门口游荡,后在花坛边疑似藏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5日电(金晶)4月30日凌晨,鄂州官柳派出所民警、协警在巡查中,发现有一群社会青年在城区某酒店门口游荡,后在花坛边疑似藏匿管制刀具,行踪和行为十分可疑,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和协警就在附近进行蹲点、守候。

  5月1日凌晨1点左右,团伙中的3名男子又回到花坛边,寻找之前藏匿好的刀具,民警迅速上前将3名男子控制住。经询问,3名男子称为了壮胆、助威才携带刀具,民警随即将这3名年青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被抓获的3名男子分别叫汪某、潘某和王某,经常聚集在一起,为人出头打架,且都有前科。4月30日晚,汪某伙同潘某、王某等人意图斗殴,途中出现变故,只好先将刀具预先藏到路边的花坛中。三人一起吃了夜宵后,路过花坛,想看看刀具是否藏好,不料遇上了在此“等候”他们的民警。经检验,三把砍刀均有60厘米长,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性,存在治安隐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理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现在社会上某些闲杂人员平时总喜欢随身带刀具,可能用于打架斗殴、撬盗财物,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对此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手段。官柳派出所所长曹威呼吁市民: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汪某、潘某、王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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