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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郧西开展禁种铲毒行动 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5-04 07:30:04  |   来源:荆楚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朱琳娜朱方锐)今年以来,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并先后采取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禁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朱琳娜 朱方锐)今年以来,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并先后采取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4月份,正值罂粟开花、结果的季节,也是公安机关严打涉毒违法案件的关键时段,郧西县公安局加大禁种铲毒整治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在整治过程中,城关派出所积极树立“种毒必铲、种毒必查”的禁毒意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先后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查严打,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各类违法行为人21人次,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4人,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4月16日,马安派出所经过摸底排查,在辖区白家山村民张某家菜园发现一片尚未成熟的毒品原植物罂粟。

  4月26日,羊尾派出所在踏查中先后在辖区吴某、张某、傅某、李某等各家的农地上发现了已经开花的毒品原植物罂粟。

  4月27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镇小河村出警时,发现该村有一块背光隐秘的菜地上也种植了毒品原植物罂粟。

  各所民警均于当天铲除并销毁了发现的罂粟,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严厉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禁种铲毒工作也在进一步开展中。

  毒品,侵蚀健康,吞噬生命,腐蚀灵魂,其危害毋庸赘言。郧西县公安局从年初开始,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决心,进车站、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将禁毒宣传单发到各村组,力争普及到各人流汇集的场所,深入到各田间地头。

  在此,警方提醒大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于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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