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3日电(周克武 王佳华)4月30日上午8时,鄂州临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打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
原来,4月29日中午,汪某(男,31岁)与李某(男,55岁)在临江粑铺大堤下坡时错车发生冲突,李某将汪某的眼睛打伤。
完成调查取证后,民警逐一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当事人也表示愿意调解,但民警组织双方多次面谈,都因医药赔偿金额问题存在较大分岐,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民警本着劝导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做双方的工作,终于,经民警耐心做工作,双方于5月2日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面向汪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