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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男子违法钓鱼拒不撤离 刺伤执法警察还喊冤(图)

发布时间:2017-05-03 13:41:40  |   来源:荆楚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4月1号,荆州市洈水水库渔政、水政、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钓鱼行为。没想到,在巡逻执法过程中,洈水派出所民警被违法钓鱼人员刺伤

4月1号,荆州市洈水水库渔政、水政、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钓鱼行为。没想到,在巡逻执法过程中,洈水派出所民警被违法钓鱼人员刺伤。

在松滋市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受伤的民警李金国。他因头部被刺伤,缠着厚厚的纱布。主治医生介绍,李金国被送医时,全身上下都被鲜血染红,情况十分危急。

李金国受伤最危险的位置,距离眼角不到两公分。如果眼睛被刺伤,后果不堪设想。渔政工作人员向我们讲述了事发经过:当天,渔政、水政、公安等部门在洈水水源地开展禁钓行动,当执法队员巡逻至新神洞码头附近时,发现有多处钓鱼现象。执法船分3路,对违法人员进行驱离。

没想到,嫌疑人孙某拒不配合执法,态度嚣张,还用打破了的啤酒瓶刺伤了前来维护现场秩序的洈水派出所副所长李金国。

李金国被刺伤后捂着头部,满脸鲜血。一旁的嫌疑人孙某仍然不停辱骂执法队员,扬言要把事情闹大,还指使他人,暴力攻击执法队员。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件发生后,嫌疑人孙某以《洈水警察殴打钓鱼人员》为题,杜撰了多条歪曲事实、损坏公安部门形象的信息,通过网络在社会上传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据了解,因孙某多次违法钓鱼,渔政工作人员曾多次对其进行劝离,每次他都极不配合。对于孙某所受的伤,渔政工作人员表示,与李金国没有关系。是工作人员在制止孙某行凶的过程中造成的。

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嫌疑人孙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妨碍公务、散布谣言等罪名。

律师提醒:

任何袭警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启斌

目前,嫌疑人孙某已被松滋警方刑事拘留。他表示,自己违法钓鱼、暴力抗法的行为,是十分愚蠢的。

据了解,洈水水库是国家二级水源保护地 ,也是引洈济城工程的取水口,事关沿线乡镇三十多万人的饮水安全。2013年起 ,松滋市委市政府相继对洈水水库上游及水域内的多家工厂、养殖场、餐馆进行关停,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全面禁钓。

(记者 孙斌 周贝贝 松滋台 汪洋 通讯员 李珍珍)

《垄上行》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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