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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发现疑似毒品不上报 最高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17-04-11 14:34:12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4
记者昨日获悉,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新规加强对寄递业、物流和汽车租赁等行业的监管。邮政、快递、物流寄递企业对寄递详单、物流提取单据留存期限应当不

记者昨日获悉,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新规加强对寄递业、物流和汽车租赁等行业的监管。

邮政、快递、物流寄递企业对寄递详单、物流提取单据留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一年,电子信息档案的留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三年。违反此规定,发现寄递疑似毒品不上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管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调查取证。

汽车租赁业务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企业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调查取证,违反的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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