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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业人员要统一着装规范服务

发布时间:2017-04-11 14:34:12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4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哈尔滨市在创城总评大考中取得最佳创建效果,净化靓化小区环境,助力服务创城,该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创城工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哈尔滨市在创城总评大考中取得最佳创建效果,净化靓化小区环境,助力服务创城,该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创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创城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物业行业创城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各区物业办要将创城工作作为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物企,启动约谈机制,并予以信用扣分等处理。

根据《通知》,全市物业行业要在创城工作中明确工作标准,即: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小区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垃圾、痰迹;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在庭院、楼道等显著公共位置,以公示板、公示栏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人员姓名、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并要有服务人员值守,及时接听报修电话,做到投诉记录翔实,处理迅速,回访及时。对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内配备的无障碍设施要加强日常维护,做到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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