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儋州》消息 5月2日,记者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任务和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印发了《儋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今年5月—12月,脱贫攻坚督查组要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定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察看与暗访检查、定性督查与定量督查等方式同时进行,实现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方案》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是2016年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年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助学、医疗救助、社保兜底等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精准识别情况主要了解致贫原因是否找准,是否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是否做到项目安排精准、扶贫措施精准;精准帮扶情况主要了解市、镇、村干部结对帮扶是否到位,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以及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和开展工作情况。
《方案》还要求,督查组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把握开展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做到深查细查、实事求是,查明原因,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同时,要注重把握政策、吃透精神,注重组织协调、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好督查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督查暗访工作纪律,不得事先打招呼,不得走马观花,不得掩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