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市西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定金拖延不退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2016年6月28日,消费者杨先生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一间商铺,交付定金10万元,商家称该商铺可以转让,到商铺交付时若杨先生不想购买商铺,可以退定金。
2016年10月,杨先生欲将该商铺转让给朋友。然而,商家却称公司新规定商铺不能转让。杨先生要求退还定金,但商家称要年底才能退还。2012年底,杨先生又向商家申请退款,仍未果。今年3月16日,杨先生再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杨先生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该局接到投诉后,组织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杨先生进行调解,经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公司同意退给杨先生10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