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国内资讯 > 贵州新闻 > 正文

都匀:出台《都匀市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04 09:55:2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贵州文明网由贵州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主办, 是贵州宣传思想战线和精神文明建设系统的门户网站,宗旨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今天立春啦!气温回升、大风降温,东风解冻,蜇虫始振,鱼陟负冰,冰雪融化,水势待发。笔者从都匀市政府办获悉,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生态环境保障,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近日,都匀市出台了《都匀市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匀府办函〔2016〕148号)。

  《方案》要求按照“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机制,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对全市流域内所有河道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营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生态环境保障,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

  《方案》明确河长的设置及职责。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 “河长制”。都匀市市长为都匀市流域内一级“总河长”,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二级“河长”,涉及各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的主任为三级“河长”。一级“河长”的职责:指导各级“河长”开展流域环境保护,协调解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关问题,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河长”实施约谈。二级“河长”职责:负责监督辖区流域的重点工程项目、环境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的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任务。三级“河长制”职责:负责监督本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的落实和黑臭水体的治理、河道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以及保护流域环境的乡规民约的制定、长效机制的落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职能并监督处理等。

  《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一是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三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