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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为贫困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7-05-05 12:05:14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本报田阳讯2016年以来,田阳县多管齐下,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全县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本报田阳讯 2016年以来,田阳县多管齐下,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全县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通过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到各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扩大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使全县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贫困户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健全、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通过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157个村(社区)分别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纵向网络,同时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打通贫困户法律援助渠道,真正实现法援零距离、全覆盖,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适度放宽标准,力求应援尽援。抓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的有利契机,扩大法援范围,适度放宽了法援经济困难标准,并扩大救助事项范围,让更多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更大程度地在法律援助上获益,做到应援尽援。

简化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援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帮扶体系,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帮助贫困户快速获得法律援助。凡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办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时均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手续,为贫困户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2016年以来,田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700份,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20栏,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400余份,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结案19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万余元;其中,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12件,结案9件。 □鄂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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