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西新闻 > 正文

老人在绿化带里死亡 家属怪路人冷漠所致索赔21万

发布时间:2017-05-04 13:04:10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老人在绿化带里死亡家属怪路人冷漠所致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陆世任    八旬老人摔

老人在绿化带里死亡 家属怪路人冷漠所致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陆世任

    八旬老人摔倒在绿化带上,在烈日下暴晒挣扎6小时无人施救,最终死亡。家属一怒之下,将绿化带附近的两家汽车4S店,及该绿化带的管理方等4家单位一起告上法院,索赔21万多元。5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出事的绿化带只是在两家4S店前方,这两家公司对该绿化带并没有支配权和管理权。且该绿化带有铁栅栏拦住,并非公共场所和道路,4家单位对老人的死亡无责任,老人家属败诉。

    悲剧

    老人绿化带里死亡,家属状告4家单位

    2016年7月27日上午,81岁的黄先生外出买菜一直未归。傍晚时分,被人发现倒在南宁市白沙大道32号前的绿化带里,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起初,黄先生家人以为老人是意外猝死,为其料理了后事。然而几天后,在查看了事发地的视频后,家属震惊了。

    根据监控视频,黄先生家人发现老人生前踩到了草地上一个长满草的坑之后摔倒,而后在烈日暴晒下挣扎了数小时后死亡。其间,曾有旁边某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看到黄先生摔倒,但最终没有停留,也没有进行施救。黄先生家属认为,正是路人的冷血以及4S店工作人员没有尽到义务,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黄先生摔倒,4S店员工及路人,到底有无义务施救?黄先生家人认为,有义务!于是,黄先生家人将事发绿化带附近的两家汽车4S店及其总公司,以及该绿化带的施工管理方等4家单位一起告上法院,索赔21万余元。黄先生家人认为,该绿化带是两家汽车4S店管理和使用的区域,绿化带中有一个直径三四十厘米、深20厘米长满草的坑存在安全隐患,但两家公司没有悬挂任何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而某投资公司在该绿化带草地上挖坑,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所以也该一起赔偿。

    结果

    4家公司均无过错,损失家属自担

    法院认为,事发的绿化带原是某汽车4S店承租某公司的部分国有土地,由该4S店管理和使用。2015年5月25日,该绿化带被某投资公司征收,由该公司进行管理和使用。因此,虽然该绿化带位于两家4S店的前方,但两家4S店对该绿化带没有支配权和管理权。所以,他们在该事件中无责。

    法院还认为,涉案的绿化带北面有约1.5米高的铁栅栏,该绿化带非公共场所和道路,亦非必经之路。黄先生作为80岁高龄的老人,看到绿化带内杂草丛生,仍然进入绿化带内捡东西,将自己置于不一般的境况之中。黄先生在绿化带内,因脚似乎被绿化带内的草或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摔倒坐在草地上,可见黄先生摔得并不严重,这是黄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的结果。依照常理,一个没有任何疾病的正常人,在轻微摔倒之后是可以站起来的。但黄先生摔倒后在草地上坐了约半个小时,之后又自行躺倒,又扇扇子,又摇树枝,说明他在此期间意识尚属清醒。但从事发当天12:36到14:27期间,不时有人从黄先生旁边经过,但黄先生似乎都没有向他人求救,说明黄先生对自身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且黄先生死亡之后,其家属不需解剖尸体,致使黄先生死亡的真正原因无法查清。对此,黄先生家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其家属主张因绿化带内存在一个深20厘米的坑,导致黄先生死亡的事实发生。因无法确定黄先生摔倒与该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该坑不深,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构成危险的。所以,法院最终认定,某投资公司对黄先生的死亡没有过错,驳回其家人的诉讼请求。对该判决,黄先生家人不服,目前已上诉。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