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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两企业荣获2016年度县政府质量奖 奖励1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4-27 07:17:3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日前,2016年度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正式揭晓,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此殊荣,分别奖励现金10万元。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是20

  日前,2016年度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正式揭晓,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此殊荣,分别奖励现金10万元。

  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是2012年设立的该县质量领域最高奖项,用于表彰在民乐县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卓越、对民乐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企业或组织。旨在鼓励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发展理念,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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