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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兰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双涨

发布时间:2017-04-25 13:34:3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分类看,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1481元、同比增长6.9%。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甘肃省CPI同比上涨0.7%,兰州市CPI同比上涨0.2%,低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一季度数据显示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双涨

  4月24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1元、同比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1元、同比增长9.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2%,涨幅比去年同期低1.2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50元城关区成为各县区“首富”

  纵观全局,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86元、同比增长7.9%;甘肃省为7248元、同比增长8.1%。细看兰州,城关区以8750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额排名各县区第一,但安宁区以9.5%的增速在速度上夺冠。

  分类看,工资性收入为4438元、同比增长9.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兑现了补助奖项,包括误餐补助、取暖补贴、公务用车补助,并且加快落实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工作都对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经营净收入为308元、同比增长11.3%。调查显示:网络电商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营性净入增长;另外兰州市通过贴息贷款、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培育新型众创空间,目前,已有36家市级众创空间挂牌,入孵中小微企业380家以上,带动就业2000多人。财产净收入为1036元、同比增长7.0%。分析称,各区县房屋租赁规模扩大、房租水平提高、红利收入增加等因素拉动了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转移净收入为2259元、同比增长9.2%。政府民生投入大幅增加,全省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高龄老人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2%七里河区增速居各县区第一

  一季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80元、同比增长8.4%,甘肃省为2228元、同比增长8.0%。兰州各县区中,七里河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9.2%的明显优势位列第一;同时,城关区的农村居民仍是“最富”,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6772元。

  分类看,一季度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1481元、同比增长6.9%。随着全省最低工资水平的上调,从1370元调整到1470元,带动了大部分行业的务工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促使农民一季度收入有所增加。特色农业、生态文化、农家乐等带动了物流、餐饮、劳务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打工。经营净收入为593元、同比增长17.2%。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油料、瓜果、蔬菜、百合、玫瑰、药材等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加。另外,过年期间居民置办年货需求增大,农户个体积极从事商贸服务、加工运输,批发零售业收入大幅上升。财产净收入为66元、同比增长9.5%。农民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土地、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增加了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为531元、同比增长6.5%。农村社会养老金、失地养老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标准的提高以及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逐渐增多,带动了转移净收入增加。

  兰州CPI同比涨幅0.2%全国最低

  一季度,兰州市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下降0.2%。

    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甘肃省CPI同比上涨0.7%,兰州市CPI同比上涨0.2%,低于全国价格涨幅0.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价格涨幅0.5个百分点,兰州市位列全国36个大中城市CPI涨幅第36位。 (记者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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