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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本土品牌成主要受害者

发布时间:2017-04-24 16:02:3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01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杜燕)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本土品牌取代洋品牌,成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受侵害对象。在洋品牌的侵权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最多,品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杜燕)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本土品牌取代洋品牌,成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受侵害对象。在洋品牌的侵权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最多,品牌多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 

  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北京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9件156人,审结102件143人,无一起撤回起诉或被判处无罪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介绍,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仍占主要比重,共起诉90件121人,占起诉人数88.32%。 

  谈到案件的特点,王伟表示,本土品牌受侵害现象日益严重。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中,被侵权产品系本土品牌的犯罪案件共计41件79人,占该类案件起诉人数的65.29%,涉及36个权利公司的50余个品牌,涵盖了服装、食品饮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工业用品等多种生产生活用品。 

  涉外品牌的案件为数不少。王伟介绍,涉外品牌案件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领域。其中,涉及欧洲品牌的案件数为24件31人,占全部商标类起诉案件人数的25.62%;涉及美国品牌的共31件41人,占全部商标类起诉案件人数的33.88%;还有部分涉及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品牌等。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少犯罪分子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犯罪。王伟介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犯罪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相互勾结,可以完成采购、销售全部交易过程,网络售假呈现“一条龙”发展趋势。 

  此外,他指出,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仍然高发,而由于上下游犯罪行为人均使用化名且大多借助网络平台完成交易,大量跨区域犯罪仍难以全面打击。 

  为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态多样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挑战,王伟指出,北京市检察部门加大专业化建设,破解互联网等新领域疑难问题,并推动解决涉外权利人查找不便、高科技产品真伪鉴别困难等工作难题;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公司等的沟通,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逐步净化线上线下交易市场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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