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全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规范化、实战化建设。
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按照“分管领导+部门+属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责任体系的要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约访和带案下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两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加快视频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视频监控城区和农村重要节点全覆盖,实现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破案数提升,力争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在93%以上,力争尽快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村)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组织自治功能,提高自治水平。
社会治理工程实施中,将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依法管网能力和网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亳州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