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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假装买手机 抢到手撒腿就跑 昆明五华警方一举抓获

发布时间:2016-01-05 01:31:14  |   来源:云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两男子假装买手机 抢到手撒腿就跑 昆明五华警方一举抓获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要买2部最贵手机!”当手机店主将最2部新款手机取出时,2名顾客抢过手机就朝店外跑。其中一名13岁的男孩被当场抓获,另一人却弃“兄弟”不顾,带着另一部手机销完赃回了文山老家。本想通过不劳获换取路费,没想到逃回老家还是被逮。 2015年12月14日19时30分,两名男子来到五华区黑林铺附的一家手机店,要求购买两部最贵的手机。当店主分别拿出一部白色手机和一部金色手机时,两人看了几分钟,拿着手机拔腿就跑。等店主回过神时,冲出去只抓住一名年纪稍小者,另一人带着另一部手机逃之夭夭。

等五华公安分局海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归案的骆某(13岁,文山广南县人)交代,逃跑的另一名嫌疑人姓刘。经过大量走访,12月16日晚上8点多,民警在麻栗坡警方的协助下,在县城一家网吧将刘某(25岁,文山广南县人)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因父辈在文山市做生意相识,两家人的关系较好。每逢周末,在文山市打工的刘某便邀约骆某一起玩。趁周末放假,12月11日晚上,刘某联系骆某说好次日一早坐班车到昆明玩。

次日早上10点抵达昆明后,两人先去万达广场,又去滇池看海鸥,晚上到网吧上网、看电影。不到3天,刘某出门带的600元被挥空。眼看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想起新手机更易销赃,他决定带骆某到手机店偷手机换路费。14日早上,两人来到黑林铺附近旅馆租了一间旅社,决定在附近伺机作案。

见事情败露,刘某还是狠心地留下同伴,带着一部价值2099元的手机以300元销赃。当晚在路边露宿一宿后,次日一早便买票回家。可他心里并不踏实,而是买票前往麻栗坡寻找女友,最终和女友一起在网吧上网时被抓。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骆某因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已被警方教育后由家长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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