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刀成武)2015年以来,梁河县检察院监所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防止超期羁押及变相、隐性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采取多项措施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作中,该院完善在押人员台帐,实行案件流程台帐登记,做到每收押一人,建立一卡。做到一份电子记录,一份笔记记录。做到底子明,类别清。对每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羁押起止日期进行详细登记入册。
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该院通过查看在押人员警钟平台,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七日向看守所进行催告,到期当日如办案部门仍未换押,则再次进行催告。
对换押手续的审查,该院加强对看守所登记和换押手续的审查,特别是对羁押期限相关文书材料的审查,发现逾期未换押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