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本市2015年停车改革工作整体进度,自2016年元旦起,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停车泊位和路外公共停车场的规范治理力度。交管部门将从2016年起,依据2015年5月起实施的新《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加大对违规经营停车场行为的处罚力度。除了对于擅自施划或撤除泊位或在泊位内设置障碍阻止停车的、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安全停放的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向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送和向社会公布等停车场违规行为,交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以外,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私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行为人或停车场负责人、经营方,也将被处罚款1000元。据介绍,违反《办法》的停车类行为单笔最高罚款达3万元。
元旦至春节期间,为确保市民享受越来越好的停车服务,交管部门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停车类违法检查行动,及时规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停车行为。市民若在出行中遇到相关停车问题,可到所属区域交警支队、大队进行举报反映。(记者郭松峤 通讯员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