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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中生志愿服务计入课时

发布时间:2016-01-14 23:03:4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人民网上海1月14日电(记者姜泓冰)上海细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将高中生志愿服务课时化、制度化。每位高中生将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学生社会实践信息将在统一的电

人民网上海1月14日电 (记者姜泓冰)上海细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将高中生志愿服务课时化、制度化。每位高中生将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学生社会实践信息将在统一的电子平台生成客观记录,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成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为此上海已建立起了1514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

上海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今天举办新闻通气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是上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配套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之一。

据了解,自2015年4月底以来,上海花大力气搭建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推进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截至2015年底,256所高中全部在电子平台注册,已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学生有49352人,占高二学生总数54452的91%,累计320287人次;2015年10月1日至今,已参与服务的学校数172个,占学校总数的67%。上海市教委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建立了1514个市区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为高中生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岗位。

按照《实施意见》,上海把志愿服务作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体验课程,要求普通高中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不得少于60学时,一般在每学年的2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中完成,不足部分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纳入课程计划的高中生志愿服务主要以学校集体组织形式开展。学校是高中生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实施高中生志愿服务的情况将纳入学校办学考核评价体系。集体组织的志愿服务内容将记录在“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

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也可以在其监护人陪同或经监护人同意的条件下个人参加志愿者服务,个人参加的经历可记录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部分。为确保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准确,强调学生参加志愿服务之后,要及时记录和确认,一般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在电子平台完成记录。

据了解,上海市、区县两级文明办是协调整合学生志愿服务区域资源的牵头单位,在街道(乡镇)建立起学生社会实践指导站,与学校对接,为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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