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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禁放令"实施 长宁开出首张500元罚单

发布时间:2016-01-08 08:49:2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昨天下午,长宁警方开出了升级版“禁放令”后首张500元罚单。虹桥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香港籍人士史先生在黄金城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昨天下午,长宁警方开出了升级版“禁放令”后首张500元罚单。虹桥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香港籍人士史先生在黄金城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当场对其教育并没收烟花,因其在人员密集处燃放,属于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了解到,这几天内环不少重点区域也都相继开出罚单。

  昨天,市民张先生为庆祝自己的新店开张,在新闸路一家名为“幸福小吃店”的门口燃放鞭炮。据悉,这一区域属于内环内,早在多年前就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店主张某已被黄浦公安分局依法处行政罚款100元。

  同样位于内环内的大连西路255号梅园邨酒家门口,两天前也处罚了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当天,虹口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来到梅园邨酒家,门口一地红纸屑,烟花爆竹已燃放完毕,当事人也已离去。民警走访调查后发现,店门口的烟花爆竹就是在酒店内就餐的杨某所放。杨某因亲戚结婚,先后燃放了2串2000响鞭炮和2个礼花。民警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严罚违法燃放的同时,消防部门也加强了源头管控。昨天,奉贤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市民举报,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四团镇夏家村沈家926号出租屋内查获一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当场缴获烟花爆竹500余箱,均为无防伪标识的伪劣产品。

  1月5日晚9时许,根据市民群众举报线索,宝山公安分局设点布控,查获隐匿在罗泾镇农宅内的3处非法烟花爆竹存储窝点,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20余箱。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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