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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2015年流通领域农资抽检结果:15批次肥料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6-01-12 11:24:5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武敬哲
人民网太原1月12日电(王建)近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抽检工作情况通报,抽检农资商品中,肥料抽样不合格率为14.6%。2015年共抽检农资商品104批次,其中肥料103批次

人民网太原1月12日电(王建)近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抽检工作情况通报,抽检农资商品中,肥料抽样不合格率为14.6%。

2015年共抽检农资商品104批次,其中肥料103批次,农膜1批次。经检测,肥料15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14.6%。其中复混(合)肥料79批次,9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11.4%;过磷酸钙6批次,3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50.0%;硝酸磷肥2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50%;磷酸二铵1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100.0%;氮肥1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样不合格率为100.0%;掺混肥料5批次,全部合格;尿素6批次,全部合格;有机肥3批次,全部合格。农膜1批次为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农资商品包括:尿素、农业用碳酸氢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混肥料、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硝酸铵、氯化铵、钙镁磷肥、硫酸钾镁肥、过磷酸钙、农业用硫酸钾、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氯化钾;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此外,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山西省工商局已将结果通报相 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加强监管。同时,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及时公示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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