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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布时间:2016-01-10 04:32: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本报讯1月8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省人社厅将在1月上旬至4月底,组织实施“冬季行动”。其中,要求在2月6日前落实好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记录卡、欠薪预警

本报讯 1月8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省人社厅将在1月上旬至4月底,组织实施“冬季行动”。其中,要求在2月6日前落实好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记录卡、欠薪预警预报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省级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

开展“冬季行动”,省人社厅从就业服务、农民工技能提升、企业帮扶、医保便民、劳动维权、改革推进等方面,对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就业服务工作方面,今年3月底前,实现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招商入驻和小贷公司、担保中心启动运行。在全省范围内购买7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实现全员上岗。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等,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4月底前,将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开展实名制登记,进行就业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信息咨询,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针对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而可能会产生的职工安置问题,将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防控预案,进行政策储备,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企业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因企业停工停产而导致的欠薪、欠费(社保费)问题,深入困难企业进行调研,研究提出援企稳岗的储备性、建议性政策措施。

劳动维权专项行动方面,我省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督促11个市按期发布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还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确保春节前所有欠薪案件处理基本完结、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结案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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